王振康律师,中共党员,人民检察院听证员,自2017年起投身公安工作,曾先后于刑侦大队、网安大队等部门任职。在从事公安工作期间,他成功侦办多起盗窃案、故意伤害案等传统刑事案件,以及电信诈骗案、跨境开设赌场案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等新型网络犯罪案件,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。随后,王振康律师辞去公职,转而从事律师工作。凭借多年侦查经验以及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,他在刑事辩护及网络犯罪防控领域彰显出独特的专业优势。 自执业以来,王振康律师承办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、开设赌场罪、抢劫罪、故意伤害罪等多种类型案件的辩护业务。他善于从侦查逻辑反向审视案件证据链条,精准把握办案机关的思维脉络,为当事人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法律救济方案。在执业过程中,他始终秉持辩护精细化、沟通有效化、策略多元化的办案理念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,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认可。 王振康律师始终笃信,每一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与尊严,唯有全力以赴,方可不负所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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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1、会见犯罪嫌疑人;2、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;3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;4、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;5、代理申诉和控告。 二、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1、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2、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3、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件;4、提出辩护意见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;5、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。 三、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1、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2、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3、调查和收集证据;4、出庭准备;5、参加法庭调查;6、参加法庭辩论;7、休庭后工作。 四、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1、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;2、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;3、阅卷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4、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;5、发现收集新的证据;6、出庭准备;7、参加法庭调查;8、参加法庭辩论;9、二审案件不开庭的,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。 五、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六、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1、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;2、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。 七、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1、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;2、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。 八、在死刑复核、审判监督、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。 查看 >>毒品犯罪
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,我国刑法规定,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、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。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、非法持有毒品罪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、窝藏、转移、隐瞒毒品、毒赃罪、走私制毒物品罪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、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、幼苗罪、引诱、教唆、欺骗他人吸毒罪、强迫他人吸毒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、非法提供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罪。根据我国刑法,毒品犯罪包括以下行为:1、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;非法持有毒品;2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;3、窝藏、转移、隐瞒毒品、毒赃;走私制毒物品;非法买卖制毒物品;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;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毒品原种植种子、幼苗;引诱、教唆、欺骗他人吸毒;强迫他人吸毒;容留他人吸毒;非法提供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。 查看 >>全部专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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